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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6-05-31 01:20:17 字号: | |
  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定于2016年6月6日全天及6月7日上午对报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6月7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广东省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
  
  二、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且已选择专业目录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4.招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服务基层项目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须持准考证入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查未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该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4.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3)。
  
  咨询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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