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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施秉县公开招聘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6-06-01 14:47:27 字号: | |
  广大考生:
  
  我县2016年公开招聘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已结束,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黔东南州各县(市)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资格复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施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二楼大厅)
  
  四、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复审所需材料: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所持《毕业证书》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1份(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 本人《报名表》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属单位及以上的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证明原件;
  
  5.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6年5月4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教育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
  
  8、其他所需材料,详情请查看《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黔东南州各县(市)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资格复审相关规定。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施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的复审递补人员,视为其自动放弃。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5-3869107
  
  
  
  施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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