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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大学招聘教师公告(一)

2016-06-08 10:51:54 字号: | |
  黑龙江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大学,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及研究生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二、招聘原则
  
  (一)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成果、高水平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6、应聘人员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21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hlju.edu.cn/zpsys/login.action)报名。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打印报名表。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4)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21日17:00。
  
  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6年6月22日8:00-11:30,13:30-17:00。
  
  2、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确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2016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原件1份;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6、应聘人员2016年6月2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心理测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8:30—10:00。
  
  2、面试时间: 2016年6月23日10:30—17:00。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试讲、现场面试、科研考核等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主页(http://www.hlj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符合学校引进高水平人才条件的,按照《黑龙江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由学校审批,享受相应待遇。
  
  十一、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86608305(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处)
  
  咨询电话:(0451)86609903(黑龙江大学人事处桂老师、姜老师)
  
  学校网址:www.hlju.edu.cn
  
  电子邮件:hr@hlju.edu.cn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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