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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眉山市纪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7-02 13:44:47 字号: | |
  中共眉山市纪委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眉山市纪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临时用工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其中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法律、财会类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提出的其他条件。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7月7日至13日9: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眉山市眉州大道市政中心主西楼7—7)。
  
  3.报名材料:(1)报名人员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两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评考核,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考评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考评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电话通知拟聘人选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8306。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5310
  
  中共眉山市纪委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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