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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6-07-19 14:23:07 字号: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回龙圩中学等5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一:《回龙圩管理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①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的除外)。
 
  ②招聘职位要求是四项目人员的,必须为在永州市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限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周年计算。
 
  ③户籍要求参照公务员招考有关户籍要求标准执行,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公告之日前。
 
  ④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⑤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⑥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至2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回龙圩管理区人社局会议室(区办公大楼三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由考生本人在现场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报名费每科50元及数码照相制证等费每人20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照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两张)交招聘单位存查。
 
  5、准考证由区人社局统一制发,考生于8月4—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区人社局领取。
 
  (二)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由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开考。
 
  七、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为两科,均实行百分制。所有教师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考试培训班。各职位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回龙圩管理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考试范围、内容。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6日 上午9∶00—11∶00测试公共知识 下午15∶00—17∶00测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申论。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具体时间、具体科目与地点(回龙圩管理区中学) 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过程将邀请市人社局有关部门领导莅临指导监督。
 
  八、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
 
  1、各职位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本职位的招聘名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
 
  2、面试:
 
  (1)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与方式:
 
  报考教师职位的,从本专业课文中随机抽取章节,采取说课的形式测评;报考其他职位的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面试成绩
 
  面试设评委小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过程将邀请市人社局有关部门领导指导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等额面试的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方可作为考核体检对象。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一)成绩合成
 
  测试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40%+专业知识×60%
 
  测试申论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进行排名。
 
  十、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在体检前出现缺位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一次。体检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在区纪委的监督下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十一、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实施。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考核导致招聘名额有空缺的,名额不递补。
 
  十二、公示
 
  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区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回龙圩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三、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区人社局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三)相关注意事项及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z12333.cn/)及回龙圩新闻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人社局0746—5911878。
 
  3、监督电话: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纪委(监察局)0746—5911394。
 
  4、本简章由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回龙圩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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