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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公开选调物理、英语学科中学教师方案

2016-07-20 11:27:03 字号: | |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也是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等学府。学校单独举办和合作共建有多所中小学,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物理、英语学科教师,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湖南师范大学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录用。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物理学科教师1人,英语学科教师1人。
  
  四、选调条件
  
  (一)专业要求:物理教师为物理学专业,英语教师为英语教育专业。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三)年龄要求:40岁以下。
  
  (四)其它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务本;
  
  2.服从安排,一经录用,原则上安排到湖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工作,但须在长沙市以外的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服务1—3年;
  
  3.具有全额事业编制且在岗,提交合法取得教师身份的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英语教师岗位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物理教师岗位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有过至少一届高三年级任教经历(须有任教学校证明);
  
  6.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5岁),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1)特级教师;
  
  (2)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或认定的骨干教师;
  
  (3)参加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获一等奖或所主持的科研课题在地市级及以上评优中获一等奖的教师;
  
  (4)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选调条件)电子版发送至hnsdfxb@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
  
  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考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通过复审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1:3。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设置试教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时间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考试成绩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体检由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和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网以及拟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办理调动手续。
  
  七、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0731—88871707 18874008123(何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872406
  
  湖南师范大学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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