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新疆 > 正文

2016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人员招聘30人公告

2016-07-29 11:16:04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社会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自治区加强“网格化”巡逻防控工作的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招用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防控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30人(户籍不限)。实际招聘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二、岗位要求
  
  1、本地户籍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外地户籍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身高在170cm以上;
  
  3、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
  
  4、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巡逻防控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本人及家庭无异常宗教表现。
  
  三、相关待遇
  
  1、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月均收入为33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
  
  2、被聘用人员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由保安公司负责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8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交流大厅
  
  咨询电话:3687807、3687108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由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如军人退伍证、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面试地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面试通过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区公安分局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由保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关于招聘独山子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人员的通知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8日

地方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官方微信 备战国考QQ交流群:524480585
在线课程
国考专题
我要提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