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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6-09-14 14:00:4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州机编字[2016]3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经研究,2016年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5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5名教师, 所需专业如下,具体职位详见《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学科 数学 英语 语文 政史
职数 1 1 1

2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预算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试用期间未转正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从事教学工作以来,无违反师德师风的不良记录;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 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路30号),联系电话:0859-8701187。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并同时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5)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7)报名表。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领取。
 
  5.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
 
  五、面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
 
  参加考调的教师上本专业一节初中课程,时间为40分钟,需向每位评委提供一份教案。
 
  (三)成绩计算
 
  学校考核组由5人组成评委,按百分制计分,以5名评委总分的平均分记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公示。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地点。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具体工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报学院党委审批后,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核呈州领导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调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与报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调顺利进行,特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 未尽事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8701187
 
  监督电话:0859-8701180
 
  附件: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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