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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筠连县选调40名参公和事业人员公告

2016-09-21 15:03:22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一、选调职位名额
  
  选调名额共40名(参公人员15名,县级事业人员25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不含筠连县)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及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9:00- 10月10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名者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名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筠连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制度的,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请报名者将经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单位鲜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传到报名邮箱(3139267843@qq.com),2016年10月12日前通过邮箱回复审查结果,请考生注意查看。
  
  资格复审:2016年10月13日—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初审合格报名者须带上以下材料到宜宾市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筠连县新华大道东段50号)参加资格复审: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宜宾市筠连县2016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上2寸照片)一式2份;③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单位鲜章)1份;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2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⑥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二)选调考核
  
  选调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星期六)。
  
  (三)体检
  
  面试后,根据选调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宜宾三江人才网进行公布。
  
  体检由筠连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筠连县委组织部、筠连县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选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其选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筠连县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筠连县人社局举报。举报电话:0831-7728456。
  
  本公告由筠连县委组织部、筠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所有选调人员在筠连县最低服务期均为5周年,未满服务期提出辞职、辞聘或调动的人员,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0831-7724290;0831-7728456。
  
  
  中共宜宾市筠连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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