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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职不一定加薪,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到底怎么回事?

2016-12-26 10:07:21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我国将在部分地区和中央机关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为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那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想解释清楚这些事,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公务员职务?
  
  公务员职务指的是: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简单的说,职务就是现担任的具体岗位,比如副处长,这就是职务,对应职级副处级。
  
  在过去,公务员职级一般与职务挂钩,而公务员的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依据,这样就造成了很多基层公务员和老公务员长期职级待遇在最低层次,不升职务的话职级待遇就不变。也同时,很多不想当领导的公务员为了能提高职级待遇,不得不去担任领导职务,挤占了职务编制。
  
  现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际上打破的是:公务员职务与待遇唯一挂钩关系,未来公务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即便职务不变,也能晋升职级,享受更高的职级待遇。而更会出现,升职也不一定加薪的有趣现象(因为升职后职级可能不变)。
  
  其实,早前在很多地区的中央直属单位,比如国税系统,早已经实行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所以会出现副主任科员的说法,即职务为科员,职级待遇为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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