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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国企招录享优待

2017-03-04 10:00:2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记者获悉,广东省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文件,就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作出安排。省征兵办领导介绍,这次优待力度之大,是吸引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优待政策规定,由广东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后、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参军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服役期满2年且退出现役,报考当年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可享受优待。
  
  据悉,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已被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个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招录职位安排在全省各级机关,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在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过,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该优待时,仅可报考入伍所在市或生源(户籍)所在市的招录职位。近期,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已经陆续发布招录公告。
  
  该优待政策还明确,具有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每年国有企业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广东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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