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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7-03-08 13:54:2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检察辅助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人数: 
 
  招录不占编制的检察辅助人员4名。
 
  二、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为检察官办案工作服务。
 
  三、检察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检察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对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检察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
 
  1、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17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2080元∕月,表现特别优秀人员的工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可以适当增加。
 
  2、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3、差旅费参照用人单位正式干警标准执行。
 
  4、早餐、午餐可在用人单位单位食堂用餐。
 
  五、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三) 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四)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中文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4861508。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七、此招聘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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