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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玉林博白县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小学教师公告

2017-04-06 10:38:06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了充实小学教师队伍,提高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桂政办发〔2007〕10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2017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7﹞13号)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以公开招考形式聘用小学教师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的职位和人数
  
  从博白县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30名(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报名对象必须是经博白县教育局批准聘用、符合任职的学历要求且至2017年3月24日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的在职在岗代课教师。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男性60周岁以下(1957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于2017年3月27日8:00至4月6日17:30前持有关材料到任教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辅导站)现场报名。各中心小学4月7日上午12点前审核并将报名材料用档案袋装订好,送博白县教育局人事股。
  
  2.网上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递交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代课教师聘用证及在职在岗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中心小学确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博白县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一式两份),填写《2017年博白县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报名审查表》。上述材料由各中心小学汇总上交,并发送到邮箱:bbjyjrsg@163.com。
  
  2.具备有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须提交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验证。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 3月31日。
  
  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收费标准及交费方法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每位考生缴交每科考试费50元,合计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费由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缴交,必须于2017年4月12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一)笔试
  
  参加2017年全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科目的统一考试,不面试,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二)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县代课教师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以下)每年加0.6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8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1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6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分;26年以上每年加2.5分。
  
  2.学历分:以基本学历为标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
  
  3.奖励分:对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县(市、区)级加5分,市(地)级加6分,自治区级加7分,国家级加8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的奖励取最高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8分。
  
  4.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加5分,获得高级职称加6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满一年且在职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学校团委书记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以任命文件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为准(由本人或单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属于边远山区的且是该校唯一一名教师的加3分。
  
  7.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加5分。
  
  总加分不设最高限制,加分计入总分后再排名。
  
  加分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审核确定。
  
  (三)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对拟聘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就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除设定表格(项目)外,根据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对计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从严考察。同时还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
  
  考察合格后的人员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2005年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递补与同分的处理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归侨子女,军、烈属和烈属子女及伤残军人子女优先照顾。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工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高低、先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本次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教师,对进入如下两个环节的招聘对象在博白县教育信息网、县教育局大院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一)对报考人员加分进行公示。
  
  (二)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招聘审批
  
  本次招聘设置30个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笔试+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学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1个学期(即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八、监督检查
  
  此次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小学教师的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775-8233160,县教育局纪检组:0775—8333012)。
  
  咨询电话:博白县教育局0775—8332970。
  
  附件:
  
  
  
  
  博白县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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