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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南京市社会科学院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05-22 13:58:2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skw/)等网站发布,具体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00至 5月2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493739213@qq.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或着作封面。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1号楼306室)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名单在南京社科网上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成立考评评委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社科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社科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025-83610112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机关党总支:025-83610232
  
  附件: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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