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525)
1.答案:
解析:
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依法治国的形成过程,我国最早是1978年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然后是1999年的“依法治国写进宪法”;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最后是2014年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3.答案:
解析:
我国独创了一种“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所谓“一元”是指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一元化的,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法体系。所谓“两级”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等级。所谓“多层次”是指根据宪法规定,不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4.答案:
解析: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本题选AD。
5.答案:
解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指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等职权,而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故本题选D。
相关阅读:
推荐课程 必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