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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557)

2018-10-08 09:35:42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1.答案:

解析:

盗窃罪是行为犯盗窃人已经实施盗窃行为,并将盗窃物进行转移,有以上犯罪事实即构成盗窃罪。 

刘某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其具体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故正确答案为C 。 

2.答案:

解析:

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某在卢某没在时候取走电脑,并且非法占有,构成盗窃罪。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点:

1.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紧急避险: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所以对防卫过当不能定防卫过当罪,而是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处理;C选项,直接故意是否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刑法理论界尚无定论。D选项,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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