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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请问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硕士毕业生(如宁波诺丁汉大学或西交利物浦大学)能报考公务员吗?
提问时间:2017-03-13 14:44:48
管理员解答
您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感谢您对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时间:2017-03-13 17: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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